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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
2019年1月1日。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综合收入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扣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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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完善税制,更好地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税额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税收起征点没有提高。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扣除6万元和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新版个税法实施时间表基本确定,个税起征点每年6万元,从2018年10月开始,税率也有新的变化。今年的10月1日起就可以按照起征点为5000来交了。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月改为5000元/月;持原来的7档税率一样,但税级距第一至第四级有变化; 第一级:原来的不超过1500元改为不超过3000元; 第二级:超过1500元至4500元部分改为超过3000元至12000元部分; 第三级:超过4500元至9000元部分改为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部分; 第四级:超过9000元至35000元部分改为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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