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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补缴社保。与谁提出没有关系。 2、申请时间,应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六十日年内提出。 法律规定较多,暂摘下列几条以 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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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在职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属地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补缴社保。关于员工社保补缴的年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补缴年限界定和规则制定。企业资深人力资源经理谢炳城认为,员工请求单位补缴社保的,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费之日起最长不能超过两年。理论依据: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发放员工工资的书面记录可以只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也就是说,超过两年的工资记录,用人单位没有继续保存的法定义务。2、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这条规定可以解释为,超过两年时限的,即使单位工资、加班费等支付不足,单位也不再承担被员工追索和被劳动部门查处的责任。3、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追索两年前的加班工资,原则上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如超过两年部分的加班工资数额确实无法查证的,对超过两年部分的加班工资一般不予保护。(本条规定仅适用广东地区)社保属国家法定福利,个人和单位都应当依法参加社保,社保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一部分记入社会统筹账户,一部分记入员工个人账户。从本质上看,社保应当属于员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其性质与工资、加班费等相似。如果这个推论成立,那么,参照上面三个法条规定,员工主张社保补缴的期限,应当与劳动报酬一致,不超过两年。
一般来说不能补缴。在上一份工作离职后,本来是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缴交社保的,但如果没有办理,现在有了新的工作,就不能再办理补缴了。公积金一向都不能补缴的。停缴一个月的影响:社保:养老保险不受影响,但生育保险必须在生育前连续缴够一年才能享受。公积金:要连续缴够一年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因为申请贷款时要打印之前一年的流水帐。
享受婚假产假,不受入职时间的限制,只要在职期间,结婚或生产就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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