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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清偿破产债权: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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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企业破产注销后,相当于人已经死亡,企业本身不再有债权债务,但企业存续期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并不自然消灭。企业未依法清算破产而注销的,根据《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或者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申请变更或者追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是自然消除的。此外,企业破产注销后,其债权也不是自然消除的。企业注销后,其权利的继承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主张公司存续期间的债权。
企业破产之后对债务的清偿按照以下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本顺序内的清偿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之后再对其他债权进行偿还。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继保障职工权利之后应当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普通的货币债务或者其他因租赁等产生的债务。 由此可知,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宣布破产前设立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清算相关公司未结算的业务(4)清算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算债务后的剩馀财产(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果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理债务,应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因此,企业宣布破产后也必须偿还,按照法律规定的偿还顺序对债权人进行财产分配。首先,破产者支付的员工工资和医疗、残疾补助、抚恤金、支付的员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其次是破产者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和破产者支付的税金,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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