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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法院判:1.一般是连带责任,但小包工头和房主之间按份责任,都对农民工承担连带责任。小包工头和房主之间按份责任,一般小包工头承担大部分,...
这个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具体看是承揽还是雇佣关系?你们家是建几层的房子?理论上属于承揽但是如果说你们家建房比较高(比如三层)那么就不该选没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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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地上班,工人容易受到建筑物砸伤、压伤等情况,我们通常能认定为工伤,在建筑地上班的工人受伤后,会直接找包工头进行赔偿,然而包工头逃跑了,或者工人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而受伤,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该找谁赔偿? 首先我们来看看工伤认定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的,该找谁索偿应看情况而定。 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 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 接着,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即向包工头及雇主同时主张赔偿。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私人老板和建筑公司,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建筑工地层层转包,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即经过合法注册的转包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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