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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颁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规定,轻伤一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之规定: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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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纯的创口长度2厘米深度5厘米不构成轻伤;2、是否构成轻伤,以创口的长度而不是以创口的深度为依据进行判断;3、除了创口的长度外,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也构成轻伤;4、鉴定部门把腰部写成背部不影响伤残鉴定;5、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如果与事实不符,不能作为依据,诊断证明显示两处刀伤深度为50厘米显然与事实不符。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面部、耳廓 5.2.3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5.2.4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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