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脸部瘢痕需要达到大于2平方厘米才能评残十级,达不到评残标准只能享受医疗费报销和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
面部损伤以创口长度为鉴定依据,不是按缝针数的,面部单个创口长度6.0cm以上,是轻伤一级,4.5cm以上,是轻伤二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2014年颁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规定,轻伤一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5)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6)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7)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8)脊髓挫裂伤。 轻伤二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4)颅骨骨折。 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1、单纯的创口长度2厘米深度5厘米不构成轻伤;2、是否构成轻伤,以创口的长度而不是以创口的深度为依据进行判断;3、除了创口的长度外,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也构成轻伤;4、鉴定部门把腰部写成背部不影响伤残鉴定;5、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如果与事实不符,不能作为依据,诊断证明显示两处刀伤深度为50厘米显然与事实不符。
故意用刀划脸十厘米应属于轻伤一级(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具体以法医鉴定为准。相关规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 5.2.3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7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1,191人已浏览
1,0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