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都有: 1、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 2、因不可抗力、承租人拒付租金而解除; 3、承租人擅自转租的; 4、符合其他法定的...
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条件有: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有以下情形之 一,承租人享有合同解除权: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等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 2、房屋部分或者全部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主要有: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的呢,具体如下;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 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 应当赔偿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