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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女性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间合同到期的,自动延续到哺乳期满! 其次,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主张...
1、是否合法要看你们平时工作时间的性质,是否为综合工时计算。另期间的法定节假日要依法支付3倍工资,而不能以倒休方式补偿。 2、用人单位违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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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劳务派遣的合同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就是一年的话,是可以退回的。不过即使退回,原公司也不能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因为你处于孕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可以。到期前一月左右,用人单位一般会书面通知你即将到期,征询你的意见,是否同意续签,如你不同意续签,则一般合同到期,双方律关系自行终止。如果你愿意续签,用人单位同意的,则重新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你同意续签但是用人单位不同意或者降低待遇或者用工条件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权益是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也不得终止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至哺乳期满。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而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女职工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应顺延其劳动合同期至哺乳期满。否则,女职工可以据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规定并不包含《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若在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即使,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您应该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涉及劳动补偿,赔偿都是派遣公司。但是,你说的公司解除是什么情况,是你们协商一致解除,还是你单方辞职解除,还是单位无故解除,这些情况不同,能否获得补偿,赔偿等的情况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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