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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证登记在谁的名下?如登记在你们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债务均担,2、除非有证据证明你在借款时,女方知道此...
可以主张房子所有权。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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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1、当事人未达到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原则上应认定无效。因此,对于那些虚报年龄、骗取结婚登记的,如果发现时仍未达到法定婚龄,应当宣告其婚姻无效,收回《结婚证》。但对于一方或者双方在结婚时虽然没有达到法定婚龄,而在发现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的婚龄,应当认定其随着时间的推移,婚姻无效的原因已经自然消失,婚姻关系有效。 2、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合贷住房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另一方得到相应的补偿。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则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优先考虑分配给女方。 起诉离婚的理由是“感情破裂”,除了家人的证言之外,还要寻找其它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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