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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资料,我作如下分析:A总体来说,你从08年1月1日起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超过二次,因为其中一次是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不列入是劳动合同...
应该向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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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为标准,其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此中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
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一、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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