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编号,只是为了方便企业做记录,企业自己编织的号码, 比如我们公司PW1101AG101 PW代表的是我们公司,11是2011年,01是一...
你现在应该去搞清楚,你的情况属于有编制的那种无需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还是无编制需要劳动合同而医院方拖拉不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以往被称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对于这部分工伤职工,国外通常是计发较低的一次性待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也是一次性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与其是一致的。同时,鉴于7—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仍具有大部分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劳动自食其力,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或者视客观情况依法与其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并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这是因为,7—10级的工伤职工在伤病治愈或者医疗终结后,有可能伤病发生变化需要治疗,而且可能会在今后的求职就业中与非工伤人员相比存在一定的困难。考虑到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决定了医疗消费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差异,《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8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9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10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特别是书面合同,便于履行,是解决双方争议的重要依据,即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仲裁员或法官首先要求当事人提供依据,而书面合同就是重要的依据。同时,书面合同又是仲裁员或者法官裁决双方当事人谁是谁非的重要依据。若没有书面合同,就会因证据不足可致使争议无法解决,也就无法维护正当的权益。
1.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规定或服务对象需求,须长期在法定工作日外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或安排24小时值班,且轮班轮值周期短,无法安排补休的单位和部门。 2.对临时性、突击性工作须在法定工作日外安排加班,以及八小时工作外、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履行一般值班制度的,不得发放加班、值班费,可由单位安排补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1,295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3,0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