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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闲置的宅基地。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买房落户。因此,就造成了很多农村宅基地被闲置和浪费。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提高农村...
国家收回老宅基地的补偿,按照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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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人、民、政府、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特殊情况除外);(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设新的、拆除旧的、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者下山移民的村庄,已经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四)骗取批准或者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形。第十六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的,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补偿。
法律里面有收回宅基地的规定,党中央赋予了国土部门随时可以重新审批宅基地的权力和职责,特别是这个职责,只要觉得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就要重新审批,国土部门有宅基地档案,和他们就别提证件了,档案的内容和真实性比证件管用的多。当然被政府依法批准的家庭可以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对政府过去的批准工作予以认定,兼顾调查清楚故意捣乱者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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