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标准,由当事人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以及支付方式等。...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在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 2、 医疗事故的赔偿可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1、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7天。尸检应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由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义务进行尸检。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可以请法医病理学家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病人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死亡,尸体应立即移放到太平间。死者尸体的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报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规定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