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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公开拍卖前30天发出拍卖公告。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全称是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方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发布拍卖公告进行公开竞价,根据竞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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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公开场合,在土地管理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的主持下,竞投者按规定的方式应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让。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条例》第九条,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二)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限、用途、规划指标要求;(三)投标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申请投标和投标资格的方法;(四)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五)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投标方式等。;(六)确定中标人和投标人的标准和方法;(七)投标,投标保证金;(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日发布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的时间、地点。拍卖出让公告应当包括。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索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拍卖时间、地点、竞价方式等;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竞买保证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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