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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国家实行优先生产经营以及专产专营政策。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把一些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企业或其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经营,或者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残疾人福利企业或其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产。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国家实行优先生产经营以及专产专营政策。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把一些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企业或其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经营,或者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残疾人福利企业或其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产。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国家实行优先生产经营以及专产专营政策。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把一些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企业或其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经营,或者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残疾人福利企业或其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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