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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08年之前的房屋不算违建,08年前改造、新建的房屋拥有土地使用权。而《城乡规划法》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行的,规定建造、改造、扩建...
按规定你03-08年之间的工作是没有赔偿金的,原因是合同期满单位不跟劳动者续签合同的,单位需要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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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如法律咨询cqlst1981。 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开始全国范围内实施,第41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什么意思呢?2008年以后在自己宅基地上建房屋要先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 无相关手续的房屋不一定是违建 无相关手续的房子形成很多是历史原因所造成的。其一,某些房屋建成早,地方部门对于普及法律知识淡泊或者当时法律还不够健全,所以不能认定为违建。其二,宅基地上房屋建造在08年之前。由于《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所以法不溯及既往,也就是法规只能管以后不能管以前。其三,某些人有过多次拆迁的经历,原证在第一次拆迁时被收回,承诺画地安置,另批一块宅基地用于房子建设,但此处宅基地证及建房手续未得到办理,几年之后,又涉及到拆迁,这种现象就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 在实践过程中,拆迁部门不能依据无相关手续就认定成违建,应及时普法,让房屋所有权人尽量补齐证件,避免以后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纠纷。如下达违建认定通知书,也不必慌张迷茫,咨询一下专业拆迁律师以解心头困惑,避免上当。
这是个误区。涉及2008年开始计算的,只有合同到期后单位不再续签合同时的经济补偿。
08年后部分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部份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只以社平工资3倍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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