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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2011年发生的工伤,如果离职,可以取得三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275×12=39300 ...
具体按当地政策赔偿。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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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所在省市有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六级赔偿有下列项目:(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给你上的缴费基数);(六)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生活护理费;(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五、六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其中第(一)(二)(三)(四)(五)(七)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劳动局支付。第(六)(八)(九)项由单位支付。第(七)(八)项由各省自行制定政策《XX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办法》,可去劳动局咨询。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按上述规定执行,如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单位支付。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六级伤残补偿项目:一次性伤残补助为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60元%;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其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注: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同,同等伤残的职工所能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不一样。以上是江苏工伤六级伤残赔偿标准,可以参考一下。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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