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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问题所述情况,他们若涉及离婚,确实仅涉及到两套房产问题,其它房产没有关系,不需要进行分割。 2、至于房产情况,2005年动迁分得的房产...
如果买卖双方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了更改,就要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决定是否需要更改购房发票。如果购房发票中记载的内容,包括买卖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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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在我国相关的未成年的第一监护人是由这类人的父母共同进行担任的。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监护人是父母双方,如父母不能进行照顾时,由下一类抚养人进行监护,对这类人的生活和学习进行相应的照料,保护这类人的正常生活。
一、无须另行指定,由抚养孩子一方作为监护人。 二、离婚案件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达到最大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一次性将事情了结,避免因起草不当,造成日后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诉讼,若起草不当,我国法律规定还是可以再次诉讼进行解决相关事宜的;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三、离婚案件通常涉及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承担、婚姻过错赔偿、一次性经济帮助等法律问题。
购房合同是你取得房产证的法律行为前提,注意保存购房合同,避免意想不到的房产产权争议确权纠纷。 全款购房发票的作用: 1、公积金的提取 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住房性质的商品房,如果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贷款的话,就需要提供购房全额发票,只有提供了购房全额发票才能证明房子所有权,否则将不能证明这个关系,也不能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房贷。 2、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也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有:房屋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落户 很多购房者买房之后都会有户口迁移的打算,但是办理落户的时候也是需要购房者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的。购房发票在落户上也是很重要的。这里有一点要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房产开发商为了逃税避税而不给购房者开具发票。这时购房者是有权利向其索要的。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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