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目前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表现在于:减少重复访、集体访和越级访,减轻当事人负担,避免发生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
人民调停协议书一般分为标题、首部、正文和尾部四个部分。标题、首部和尾部的形式是固定的,容易把握。难的是协议书的正文部分,是当事人纠纷的简要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行政争议处理:有关单位/个人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或者对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劳动争议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三、鉴定争议处理: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鉴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结论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劳鉴委申请再次鉴定
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婚姻家庭和谐氛围。充分利用法治文化阵地、报纸、网络媒体等载体,向群众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婚姻家庭法律法规。联合区妇联、民政等部门,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三八维权周等重要节点,巧借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以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治文艺晚会等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新型文明的婚姻家庭观,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为实施好《人民调解法》,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营造良好氛围。 2、抓好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培训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落实人民调解员选聘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从事过与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二是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学习与交流,同时还要规范化制作人民调解案卷,提高调解协议书等法律文书的质量。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类台帐,注意收集人民调解工作的所有资料,及时做好资料的存档、上报和认真制做案件卷宗。 3、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利用发挥区—镇—街三级调解组织,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汇总、上报,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老带新”、以会代训等形式提升人民调解员婚姻家庭调解工作的综合素质,真正做到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化解,使大量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今年以来,共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26起,调解成功26件,成功率达100%。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管辖的确定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婚姻当中,家庭之间多少是会有一些矛盾出现的,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调解,如果不能调解的话,那么只能到法院去进行起诉,这时候是有许多的事项的。
土地承包矛盾纠纷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7人已浏览
1,130人已浏览
908人已浏览
6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