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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有以下情形的,是有补偿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在法律上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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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到期,除了公司按原合同待遇或者提高待遇续签合同你不同意的情形外,公司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合同到期,双方或者公司不提出续签的,合同终止,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分两种情形:A、公司提出比原来低的待遇条件要求续签合同的,劳动者不同意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B、公司提出比原来高或者相同的待遇条件续签合同的,劳动者不同意的,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3)公司如果拿旧合同跟你续签,待遇还是原来那样,那么你应该续签,不然没有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那么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关于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请参考!
1、劳动合同可以续签吗?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订。续签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员工在合同期满后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即原订立即到期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与签订劳动合同一样,应当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签手续。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的最低标准。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和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报酬不得作为劳动报酬的最低标准。2、单位减少原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单位应当进行经济补偿。3、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但不仅仅是工资,比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3)如果不续签,在经济补偿的实践中总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事实证明,在一些劳动案件中,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来判断的。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分为两部分,原《劳动法》应在2008年1月1日前适用,但原《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不需要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以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由于《劳动合同法》没有追溯和效力,原《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一个月1日起一个月12008日的工资仍不能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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