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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
具体方法是: 如果单位拒不发放,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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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是劳动者依法应得的劳动报酬,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雇主安排工人在35岁℃上述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下列高温津贴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 因此,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其权益。
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应发放高温津贴存争议,则可申请劳动仲裁,同时“谁主张谁举证”。另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如果劳动者符合高温补贴的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放高温季节津贴属于强制性规定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可见,高温津贴属于国家规定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依规定及时以货币形式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单位拒不发放,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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