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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抵押具备下列条件的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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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银行抵押期间买卖的,买卖合同由当事人依法订立是有效的。而且抵押权不受影响,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仍可优先受偿。
1、设定抵押权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只要该房屋买卖合同是经过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且合同本身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效。 已抵押房屋可以买卖如下: 1、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3、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法院释明后仍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4、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征询抵押权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以追加抵押权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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