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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期哺乳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合同。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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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的情况是提出辞职在前而怀孕的时间在后,即在4月10号提出辞职请求,而在怀孕后至今仍然在单位工作,说明在怀孕期间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即是不合法的。 二、你以怀孕为由撤回辞职申请,也是不违法的。 三、如果你想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将医院诊断怀孕的书面证据交给用人单位并明确表示撤回辞职申请。假如用人单位坚持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我国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持医院证明您已经怀孕的检查单据申请复工,而且可以要求单位安排较轻的工作。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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