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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
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是可以解除的,无论是第几年,或者第几次。如果是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执行的。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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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之前所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及劳动期限,如果你在这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又没有其他什么不当之处,如果你愿意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在这次劳动合同到期后除非你你提出订立固定劳动合同,单位就应当与你订立无固定劳动合同。单位如果违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就要向你支付经济赔偿金。当然如果你不愿意续签合同,单位就要在与你解除合同的同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1、试用期内随时可以辞职,试用期辞职要提前告 2、不管你的合同签订的是从哪天生效,实际上都从你上班的第一天开始生效,即使公司与你签订的合同是从试用期后开始生效,也是一样的。公司有责任为员工缴纳社保,包括处于试用期的员工 3、试用期工资相对低一点是可以的,但是公司扣发5%工资,待通过使用考核后再发放的行为完全是非法的,必须全额返还
辞退员工,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主张未书面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补缴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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