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一定,需要看是否满足构成重大误解必须具备以下4个要件: (1)必须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如果仅仅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并且不...
合同重大误解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由于信息不同等原因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产生了误解,并且影响了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卖方的义务不仅仅是交付房屋和配合产权的过户变更登记。合同的目的实现与卖方最重要最重大的义务,交付房屋需要合格无质量问题,同样需要无安全隐患问题。对于有严重影响房屋购买交易因素的事件与问题也应该如实告知。 2、此案中,多处承重墙违法拆除,隐瞒关键事实,房屋的真实情况,构成欺诈,足以影响到购买者决定是否购买,出售方有过错。可以作为为解除合同的重大理由。同时,多处承重墙违法拆除,也是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居住安全。也是解除合同的重大理由。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你们协商不好,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相关证据材料。你可以请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合同重大误解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由于信息不同等原因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产生了误解,并且影响了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签订重大误解合同的解决: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所谓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订立了合同。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359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