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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土地征收流程图的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文件中规定,...
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5、张贴征地公告。6、张贴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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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的流程是: 1、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征收,需要先进行项目征收的立项工作,并且做好项目前期的调查以及摸底; 2、房子征收的部门草拟关于房子征收的补偿方及安置方案并且要报给县或区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3、针对计划征收房子进行实地调查及登记,并针对调查结果公布有关的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针对还没有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以及认定和处理工作;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的定论并且将补偿方案进行公布征求公众的意见,一般征求意见的时间期限不得少于30天; 6、县区人民政府公布征求意见的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进行修改,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以及公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首先要符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被征收人可以对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首先要符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特别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造应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住房征收部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征收补偿方案,发表,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天。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征收补偿费用必须全额到达,由专家保管,由专家专用。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及时公告。公告应注明征地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房屋被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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