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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买卖双方都会各保留一份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丢了的情况下,可以联系对方。同时购房合同会有备案记录,可以到备案部门申请调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
一般买卖双方都会各保留一份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丢了的情况下,可以联系对方。同时购房合同会有备案记录,可以到备案部门申请调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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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是证明买卖双方发生房屋所有权交易的书面证明材料。转让是指房屋所有权在房管部门登记,所有权人的信息由卖方变更为买方。房管部门在办理过户时,需要申请人提交一定的材料,包括申请、身份证、原产权证、所有权转让证明材料等所需材料。上述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材料是指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一旦丢失,会对过户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不是完全不可能办理过户。买卖合同往往一式多份,由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持有,其他方持有的合同仍可作为证明材料。同时,如果合同依法网上签约登记,相关部门也保留合同文本申请检索,并提交产权登记机关。如果以上方法都做不到,也可以与房地产登记机关协商,以房地产登记机构认可的方式提交其他类型的材料,证明确实发生了交易。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购房合同是证明买卖双方发生房屋产权交易的书面证明材料。过户是指在住宅管理部门变更住宅所有权登记,所有权人的信息由卖方变更为买方。住房管理部门在处理户口时,申请人必须提交申请书、身份证、原产权证明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书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上述几项所有权转移的证明资料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一旦丢失会给过户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并非完全不可能再办理过户。买卖合同多为一式多份,由买卖双方、中介机构持有,其他方持有的合同仍可作为证明资料,同时依法进行合同签字,登记,有关部门也可以保留合同文本,提交产权登记机构。如果上述方法都做不到,也可以和房地产登记机关协商,通过房地产登记机关批准的方式提交其他类型的材料,证明确实发生了买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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