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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是可以辞职的,其提前三天就可以辞职,辞职到期以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如果工人拿不到工资,应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时,投诉人必须如实提供被举报、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以及违反劳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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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工作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投诉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即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具体投诉请求事项; 3、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住所和联系电话; 4、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提供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作为凭证; 5、有与投诉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应提交该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庭申请仲裁;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也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能随便扣员工工资的,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是可以扣工资的,比如公司有证据能证明因为员工的原因,给公司造成了明显的经济损失。 以下法条供你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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