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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指: 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 2.拘传的执行。 3.拘传的次数与时间。 4.拘传的地点。 5.拘传的结果。...
根据《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法院拘传原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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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法院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人民法院拘传的程序应把握以下几点:1、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拘传被告人时,应当出示拘传票。3、人民法院执行拘传时,可以使用戒具,如手铐、警绳等,将被告人强制到案,但是,并不是每个案件都要对被告人使用戒具。一般情况下,只有被告人抗拒拘传的,才能使用戒具,并且被告人到案后,讯问被告人时不应当再对其使用戒具。4、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12小时以内讯问完毕。第一,拘传时间应以被拘传人到案的时间作为起算时间,既不包括路途耽搁的时间,又要求被拘传人到案后立即讯问。第二,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这是指一次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或者说,每次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都不得超过12小时,而不是指拘传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2小时。实践中,人民法院根据办案的需要,可以多次拘传被告人,只要每次拘传持续的时间不超过12小时,不论累计时间有多少小时,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5、审判人员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这是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以拘传为名长时间连续讯问或拘押、变相拘禁被拘传人的现象,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切实维护被拘传人的合法诉讼权利而作出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使用拘传措施时,应当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二、拘传的时间是多久(1)一次拘传的时间最长为12小时,可以少于但不可超过;(2)两次拘传应当有时间上的间隔,不得连续进行。“不得连续拘传”的内涵是应当保障被拘传人维持正常生存的基本条件,不能搞疲劳讯问。所谓正常生存条件就是指必要的饮食与睡眠。之所以使用“生存条件”而不使用“生活条件”是因为对于人来讲生存条件是同一的,但生活条件则是因人而异的。对法律的理解应当采取同一性的概念,以便统一地执行。法院若需要对被告人进行拘传的话,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采取措施,而《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拘传时间,一般最长是不能超过12个小时的,并且处于对被告人利益的考虑,也是禁止连续拘传。即两次拘传的时间应当有所间隔才行。
法院强制拆迁应当办理以下手续:1。拆迁部门应当申请强制拆迁,并提交相关材料。2、区、县人民政府审查并决定上报材料。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3、《决定》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被拆迁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拆迁房屋的地址;(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3)强制拆迁
由于民事纠纷,被告没有偿还财产,原告方面必须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没有钱就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可行的前提是法院胜诉,判决生效。法院查明对方名义的财产,如果是公司的话是公司的账户、实物出资等,个人财产广泛,包括房地产、账户、股票、车辆等。如果执行不了,看各法院法官的执行情况,可能会有区别。有些法院终止执行,被执行人可能没有后果,如果是个人,有些可能涉及个人信用,限制消费,拘留等等,如果是公司的话,可能会处理法定代表人。如果有能力偿还,但故意转移隐匿财产,让自己看上去无力偿还,则属于妨碍执行,轻则罚款拘留,重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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