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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高院告知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2020-09-17 193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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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行政处罚法中的告知程序为行政机关事先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之后再正式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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