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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原有劳动关系没有发生改变,原合同有效,所以一般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
1、法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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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一种协议书,可以在其中约定商业秘密的内容。按照规定,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约定用人单位对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规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根据实际情况,是否需要更改签名。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更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使用者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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