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 一、单位及职工个人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得低于6%。 二、单位及职工个人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751元,下限按照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070元,其他区(市)县不得低于1200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 三、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招商引资或引进人才的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26252元。
公司和个人的存款比例可以在5%~20%自己选择,个人的存款比例必须超过公司的存款比例。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员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工资总额为缴纳基数。201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逐步降低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比例,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比例超过12%的,一律调整,公积金的存款比例不得超过12%,暂时在2年内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7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4,215人已浏览
7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