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具体的病假规定是:劳动法没有规定职工一年可以请多少天病假,职工可以请病假的时间由病情确定。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职工病假时间超过规定的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完全有权请病假。如果领导不批准,可以打电话给劳动部投诉。你完全有权请病假。如果领导不批准,可以打电话给劳动部投诉。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生病或非工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动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工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应当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5年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十年;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为十四个月;二十年以上为二十四个月。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工伤医疗期限》的通知,但不能低于当地工伤医疗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1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5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