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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针对此类案件如何处理存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认为:原告提供的署有被告的名字,并能证明钱款已经支付给被告,客观上已经达到证明标准,原告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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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则是结算凭证。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效,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跟实际借款经过有冲突,否则容易成为赖账的可趁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10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从“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1、不一样,欠款人就是借了别人的钱,自己还没有还的,借款人就是借出去钱或者是借进来的,而且借和欠的含意并不一样,在一些法律纠纷中,会因为字眼来大做文章。 2、欠款人就是借了别人的钱,自己还没有还的,借款人就是借出去钱或者是借进来的,而且借和欠的含意并不一样,在一些法律纠纷中,会因为字眼来大做文章。
借款时借条不能代替收条,开了借条并不等于借款已经交付,借款交付应当另有收条、银行凭证等证明。谁是借款人需要结合案件具体分析。 通过本案的判决,再次提醒我们注意,借款时借条不能代替收条,开了借条并不等于借款已经交付,借款交付应当另有收条、银行凭证等证明,或者至少在借条上注明“本借条签署即确认已收到借款,不另开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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