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没有以任何形式向所有业主发入住通知,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所谓物业费其实是业主在实际...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所以在收楼前的物业管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费的收取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但未出售或者未实际交付房屋的,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1、关于费用首先要看物业合同上是否有这样的几项内容,一半来说新房确实存在装修服务综合费,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业主显然不能拒付。 2、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是具有相对性的,业主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交房时应当是开发商交付钥匙,与物业公司无关。但是实践中,不缴纳物业费用就不给钥匙是普遍现象,主要是购房合同和物业合同中很可能已经有了相关约定,所以要仔细看下合同内容。 3、如果上面说的合同中没有应当缴纳何种费用的约定,或者没有必须缴纳何种费用才能拿钥匙的约定,就可以起诉要求交房并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因此,未交房的房子,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7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