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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请病假事由: 一、孕妇在怀孕期间,患有其他疾病的,可以按照病假处理。 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
孕晚期就不用写病假条了,而是直接耍产假,当然以后生了后就会少耍几天的。一般规定产假是九十天,如果有难产或是大出血等还要延长,其间有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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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请病假没有特权,应当遵循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请假制度的规定,对于非急诊事后提交病假条的,提交假条之前的期间可以按旷工处理。 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第一,孕妇在孕期患有其他疾病的,可以按病假处理。例如感冒,发烧,胎盘前置等原因。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一岁以下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间禁忌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孕妇在怀孕期间患有其他疾病的,可以按病假处理。如感冒、发烧、胎盘前置等原因。孕妇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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