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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短工时制又称缩短工作制,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实行的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长度的工时形式。...
孕妇可以依法申请缩短工作时间。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来的劳动,使用者必须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书,减少劳动量,安排其他适应的劳动。对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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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是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实行的是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工时制度,但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周40小时的基础上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探视权可以缩短时间,法律上没有探视时间,具体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探视权是指父母与不在身边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有联系、了解和增加感情因素的权利或情感利益。婚姻法规定的探视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的联系、会面、沟通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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