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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自建房屋是否能获得补偿需要详细的分析自建房的情况,比如自建房是在国有土地上还是集体土地上,是否有土地使用权,是否有建房手续,另外自建房...
拆迁补偿对象是家庭,政府最终以家庭名义给了一家之主(户主可能不是家庭大权掌控者),以个人名义没资格参与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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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区分违章建筑、自建房、临时建筑等地上结构的区别。自建房一定是违章建筑吗?答案是不一定。因此,违章建筑不一定得不到补偿。根据《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违反城乡规划的,依法处理。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这里强调的是,征收主体、征收实施单位、城管没有资格认定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的认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由职权单位作出。但在办案实践中,存在着大量假借拆除违章建筑之名实为拆迁的情况。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在实践中,需要专业人士进行严谨的分析,才能得到正确的判断。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房屋由于历史原因缺乏相应的合法权证,形成了很长时间,但并非所有没有权证的建筑都是违法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充分掌握拆迁方的目的,发现拆迁方认定违法建设程序和实体违法性,获得平等的谈判机会,维护自身权益,获得补偿。
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农村开公路征地补偿有哪些具体的标准,我国对这类土地的征收,按照当地的实际生活条件进行相应的补偿标准的发放。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对这类费用进行克扣和侵占,我国的相关被征收者一旦进行诉讼,查实的会对其进行依法的刑事追究。
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空挂户能否获得拆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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