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单位与员工之间从劳动关系之日开始,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也是最大的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约定报酬之类的,当然,单位如果想辞退员工,劳动合同...
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一,劳动者单方面终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如果规章制度里面没有规定的,不能由单位单方决定。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原则上,如发生以下的情形,用人的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有争议,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