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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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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供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的,应当在前一个供热期结束至本供热期开始二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供热单位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停止用热协议,并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一)未分户供热用户;(二)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户改造的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三)首层、顶层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的。供热单位不得擅自设定限制停热条件。
供热公司收取手续费我觉得是合理的,但是停止你家的供热需要用锯断管道这样粗暴的方式我感到不理解,一般来讲现在可以采取拆除暖气片,拆除部分管道的方式达到这一目的,这种情况应该不需要支付管道费,因为管道本来就是你们的,只是暂时由公司保管而已。至于合理与否,要看你们之间的停止供热的协议如何约定,是否起诉要看你的诉讼成本与打官司的收益之间如何衡量。
按照规定:分户供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的,应当在前一个供热期结束至本供热期开始二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供热单位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一)未分户供热用户;(二)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户改造的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三)首层、顶层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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