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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弟弟的情况不用找其他人赔偿,直接找单位即可,因他这种情况属于工伤。 工伤,如果单位不申请,当事人就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向单位所在劳动局提请。...
1、弟弟不享有继续取或者抚恤金的请求权;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只发给由工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每个被抚养人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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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申请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了劳动能力等级,且单位也未其缴纳工伤保险,那依据你弟弟的情况,应该先有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本人18个月的工资,这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你弟弟的伤残等级,应该是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原工资75%发放伤残津贴。单位应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待遇。
您弟弟的情况属于工伤,你弟弟有申请工伤事故认定了没?工厂有没有给他买工伤保险?具体几级只能司法机构评定为准。您弟弟可以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理赔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劳动能力鉴定费、停职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您的朋友构成五级伤残。 您的朋友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构成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定残后,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暂停工作治疗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附:《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条文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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