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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
病历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在与法医鉴定结论相比较而言,其证据效力不及鉴定结论.如果想推翻鉴定结论,只能持病历资料申请法院重新做法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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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条: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应提交由其保存的所有涉案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制作的客观性病历资料与主观性病历资料均为证据材料。
1、患者死因是什么?因未看到病历,通过你的陈述极有可能是手术中操作不当致使患者大出血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 2、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患者或患者家属只能复印治疗期间的客观病历,主观病历如病程记录、会诊记录等患者或患者家属是不能够复印的。如怀疑医院有伪造、篡改病历的嫌疑,可以委托律师封存全部病历,以待将来维权。 建议立即封存患者病历。我专打医疗侵权案件,需有意向委托我方代理可将 病历邮寄或发电子版给我,评估医院过错及诉讼风险。
不可以。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医疗机构应该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公开患者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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