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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医院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2、医院由医务科病案室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病...
为了加强医院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2、医院由医务科病案室专职人员,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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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医疗机构应该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公开患者病历。
1、患者死因是什么?因未看到病历,通过你的陈述极有可能是手术中操作不当致使患者大出血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 2、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患者或患者家属只能复印治疗期间的客观病历,主观病历如病程记录、会诊记录等患者或患者家属是不能够复印的。如怀疑医院有伪造、篡改病历的嫌疑,可以委托律师封存全部病历,以待将来维权。 建议立即封存患者病历。我专打医疗侵权案件,需有意向委托我方代理可将 病历邮寄或发电子版给我,评估医院过错及诉讼风险。
您不要强行复制病历,那样医院会报警对你不利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的规定是应该让你复制的,可是目前很多医院都不给复制,这样,你只有起诉到法院,申请诉讼证据(病历)保全;或者申请卫生局处理病历复制的事宜,要求卫生局给以封存病历以便以后诉讼.我认为医院想篡改病历早就完成了.病历只是证据之一,你孩子的症状从病历也许体现不出来,这样的案子由医院举证来证明自己无责任,否则推定医院有过错.不知道你是哪里人,方便的时候可以和我联系,医疗的案子很难做,不懂医疗更难代理.我曾经从事医疗工作十多年,也许对你有所帮助.希望你一切如意,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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