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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被企业裁员下来的人员来说,企业一般都会按照在本企业每上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对职工给予补偿金。那么有些人就会问,我领取了经济补...
经济补偿与失业补偿的区别: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失业补偿由用人单位支付,失业补偿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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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超过1年的不受理。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对于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用人单位除应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外,只要具备失业人员条件,还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种经济补偿
所谓失业补偿,是指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导致劳动者丧失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就业机会,而对劳动者进行的经济补偿,其数额一般应当与劳动合同解除时所剩余的未履行期限挂钩,除了因劳动者过错行为而被辞退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外,合同解除时应当支付这种补偿,其中包括失业而遭受的损失。就其性质而言,该种补偿主要是基于经济补偿金的社会保障性质设置的。按照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可见,失业补偿和经济补偿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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