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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噪音施工时间规定如下:1、法律规定装修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不算扰民;2、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
夜间施工作业时间调整为:夏季(5月—9月底)晚23:00时至次日6:00时,冬季(10月—次年4月底)晚22:00时至次日6:30时。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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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施工噪音扰民的时间规定是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夜间施工噪音的界定标准如下:1、“特殊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2、“居民、文教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3、“一类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4、“二类混合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5、“工业集中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根据规定。建设城市道路、城市高架桥、高速公路、轻轨道路等交通工程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确需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要设置隔声屏、建设生态隔离带、安装隔声门窗等。在已有的城市道路、城市高架桥、高速公路、轻轨道路等交通干线两侧新建住宅的,住宅距离交通干线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小距离,建设单位并应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建议咨询建设局或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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