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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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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其中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保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计算的,也就是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津贴、奖金等。北京市的社保年度为当年的7月至下一年的6月。 2.按照2018年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资如果假期在六个半月内,则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如果超过六个半月的假期,则延长的那部分时间的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发放。 而如果夫妻双方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则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成婚的,在原定的三天法定婚假上还可以增加一周的婚假,在此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等都应当照常发放。而晚育则指女方24周岁后生产的第一胎,2018年规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上增加15天的假期。在此期间,工资也是按照产期工资标准发放以往职工每月的实发工资。
《》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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