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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职: 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
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结清工资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可按以下方式解除合同:一、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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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职: 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二、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合并后,由于薪酬、职位、福利等因素的变化,员工有权自由选择留下来。如果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补偿。员工补偿通常有以下方式:1、现金支付形式现金支付形式是要求企业现金支付员工作为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对于现金流充裕的企业,这种方式是可以接受的,是一次性解决的,没有给重组后的企业留下任何后遗症,但这种方式将大大占用企业的资本流动,降低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使企业容易陷入危机。2、股权支付形式股权支付形式是直接将企业净资产以经济补偿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员工,企业重组后形成员工对重组后企业的股权。虽然这种方式在相关文件中是不允许的,但在经营中很难得到两个明显的障碍。第一,地方政府将不支持企业的绝对障碍。因此,从以上两点来看,以股权形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并不是一个好办法。
1工资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工资调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同意。 2在没有依法协商之前,公司单方面改变工资报酬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企业与职工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则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按原已达成一致的工资标准执行;二是解除劳动合同,老板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给职工发经济补偿金。 3实践中有一个例外:如果企业与工会组织集体协商一致在公司经营不善的情况下减少工资,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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