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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如果房产证上是你妈妈的名字,那现在产权人就是你母亲。如果你母亲愿意配合你过户也就不需要诉讼解决,...
1,房屋属于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各50%。你父亲去世后,只有房屋的50%成为遗产,如无遗嘱按民法典走法定继承死者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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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可以这解决样,你爷爷生前遗留下来的房子如果想转移到你奶奶的名下,有两种途径,一是,要求除你奶奶外的其他所有的继承人都声明放弃继承权并将自己的继承份额转赠给你奶奶,这样的话,你奶奶再拿上你爷爷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就可以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了.二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确定下来,然后拿上法院的裁判文书直接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书即可.
房产要先办理继承过户,在办理时其它继承人可赠予他们继承的部分房产给孩子,属部分继承、部分赠予。要先,再到房管局过户。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及死亡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办理时除孩子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他们的继承部分并同意赠予给孩子,那就可全部房产集中到孩子名下。)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具体可分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共有,即房产登记在原户主和原户主哥哥两人的名下(房产证上可以查看房产权人为几人,具体是谁,一种是事实的共有,即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但是内部约定为多人共同使用共同管理。如果是后一种,你可以凭房屋买卖合同(即你提到的转让合同)和卖主(原户主)一起到县房管局办理变更产权人登记,获领新的产权证。并一起去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即使原户主的哥哥主张继承该房产的财产份额,也只能向原户主主张分割卖方款,因为你是善意第三人,原户主兄弟俩的共有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如果是前一种,那么你购房就存在一定法律上的风险,因为原户主的哥哥是该房屋的产权人之一,具有法律上要件。原户主的哥哥死亡,其继承人可能申请原房主是无权处分房屋,此次买卖房屋合同无效,到时你会返还房屋,取回购房款,那样很麻烦。你可以取得原户主的哥哥的继承人的同意,达成一个书面的协定,避免你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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