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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法律没有规定,不过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
保密协议一般是不能拒签的。因为负有保密义务的个人,是不能拒签保险协议的。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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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朋友在公司的工作如果确实涉及到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要求签保密协议,这并不违法,五年保密期与法相悖,是显失公平的,保密的期限应该与约定的用工期限同步,劳动期届满,保密义务人脫离了劳动关系,保密的义务也就应该同时终止, 2的约定,公司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都应该平等,才是合法有效的,该保密仭议的权利和义务不平等,显失公平,甲方应当付给乙方的保密费,保密是直接涉及公司的利益,只要员工尽了保密义务,那么公司就应该给付员工报酬,该协议没有这方面的约定, 3,违彴责任约定有惩无奖,是不完善的约定,特别对乙方非常不利,签约时需慎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时,保密协议只能就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进行约定。签保密协议的危害就是以后会限制你的就业范围。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保密协议是作为劳动合同的一个附加条件存在的,公司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也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且该保密协议违反了公平原则,故保密协议对你没有约束力。相反,自2008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公司自2月1日起必须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至今没有签订,公司是直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因此建议你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目前的劳动关系,确认保密协议无效,要求公司退还保密费,补交劳动保险,双倍支付自2008年2月1日起至提起劳动仲裁之日止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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