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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和安置房的差别

2021-04-07
1、土地来源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产权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 3、质量的区别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 4、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符合购房资格,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5、交易限制的区别 一般,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6、享受权利的区别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想必在您细心的阅读完以上全文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的掌握了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在哪的相关知识。以上便是ask.com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有关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在哪的相关知识。若你还有其它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欢迎来咨询ask.com律师。期待你的到来。

相关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安居工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暂行办法》第十条《拆迁装修赔偿》第二十二条《关于加强出售国有住房资产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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